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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座谈会召开|罗健夫出席并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1-10-13

10月1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兼再制造分会会长罗健夫出席并作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认识、思考和建议”汇报。以下为汇报内容:

一、认识体会

再制造,从徐滨士院士99年提出概念到国家多部委抓产业化试点,已近20年,总体看,取得了成效。特别是在概念、科普宣传等方面,获得了广泛共识。但困难、问题、挑战依然不少,概括如下:

1.“外热内冷”。行业外的人热衷,行业内还有不同看法。

2.“政策热、产业冷”。粗略统计,明确有“再制造”字样的国家文件,不下40份,但产业一直不温不火。

3.小企业热、大企业冷。

4.外企热、国内企业冷。

二、思考

1. “十四五”是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机遇期”,也是“关键期”。当下和未来的大环境、宏观形势都非常喜人——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双碳”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国内大循环、国际双循环、生产制造向服务延伸......都非常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

2. 再制造是机电产品实现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循环、“双碳”国家战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有专家提出:再制造是“循环经济”的“掌上明珠”)

3. 再制造是循环经济、再生资源领域有门槛的行业(有别于大部分的行业企业,多数都做回收分类和简单粗加工),需要客观理性进入,并保持定力、久久为功!

 三、建议

1. 理顺行业管理部门。再制造涉及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工商、质检、认证、商标、标准、知识产权)等众多部门。汽车零部件,还涉及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需要统筹协调,多方合力、共同推动。

2. 加强政策可操作性制定、设计。最重要的是财税政策(是循环经济、再生资源行业规范、规模化发展的“命门”和“瓶劲”)。

3. 一定要设法让原机生产制造企业参与再制造,打通产业链。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回收、再制造等整个产业链,全局规划,不仅可以解决产品供应链、全寿命周期、闭环管理的问题,而且,再制造企业(产品)涉及到很多与原型新品之间的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4. 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建立全寿命周期管理数据库或行业监管平台(具体由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还是由有关企业建设,再论)。

5. 修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6. “十四五”期间,对于再制造产业发展,还要继续采用“政策+市场”双轮驱动的办法和策略,对行业典型示范,还要设法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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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程序


  入会资格

 ◇拥护本分会的章程,

 ◇有加入本分会的意愿,

 ◇在本分会的行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入会申请

 ◇提交入会申 请书及企业相关资料,

 ◇经分会讨论通过回函,

 ◇缴费发证正式成为会员。

 ◇入会申请书请点击下载:/uploadfile/upload/file/20200107/20200107103631_35348.doc/

  履行义务

 ◇执行本分会的决议,

 ◇维护本分会合法权益,

 ◇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缴纳会费,并自愿提供资助,

 ◇向本分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行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