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已进入最后阶段 重点推进三方面改革
发布时间:2017-09-13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加快拆解行业管理改革,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国务院法制办修订《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胡剑萍表示目前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重点推进三方面改革。
一、实行先制造后征的制度
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合理规划布局的要求,实行先制造后征的制度。
二、允许旧件进入流通
允许旧件进入流通,开展绿色汽车消费。
三、回收价格市场自主定价
是废除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价格计价的规定,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
与此同时商务部正在组织修订办法相配套的国家标准,修订过程中,商务部重要把握三项选择:
1.突出可行性,根据我国地区参与较大的行情,对于不同地区分档进行管理,提出不同产能设计,经营面积设施设备要求;
2.体现前瞻性,在企业产能设计方面,采取与地区保有量和地区拆解能力双协调管理模式,增加电动汽车要求,为未来也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3.提高针对性,针对回收拆解过程中安全环保隐患问题,增加了安全环保相关要求,针对电动汽车易燃易爆的特性,在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存储方面提供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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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资格
◇拥护本分会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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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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