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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已进入最后阶段 重点推进三方面改革

发布时间:2017-09-13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加快拆解行业管理改革,商务部将积极推动国务院法制办修订《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胡剑萍表示目前修订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重点推进三方面改革。

一、实行先制造后征的制度

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合理规划布局的要求,实行先制造后征的制度。

二、允许旧件进入流通

允许旧件进入流通,开展绿色汽车消费。

三、回收价格市场自主定价

是废除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价格计价的规定,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

与此同时商务部正在组织修订办法相配套的国家标准,修订过程中,商务部重要把握三项选择:

1.突出可行性,根据我国地区参与较大的行情,对于不同地区分档进行管理,提出不同产能设计,经营面积设施设备要求;

2.体现前瞻性,在企业产能设计方面,采取与地区保有量和地区拆解能力双协调管理模式,增加电动汽车要求,为未来也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3.提高针对性,针对回收拆解过程中安全环保隐患问题,增加了安全环保相关要求,针对电动汽车易燃易爆的特性,在电动汽车及动力蓄电池存储方面提供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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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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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护本分会的章程,

 ◇有加入本分会的意愿,

 ◇在本分会的行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入会申请

 ◇提交入会申 请书及企业相关资料,

 ◇经分会讨论通过回函,

 ◇缴费发证正式成为会员。

 ◇入会申请书请点击下载:/uploadfile/upload/file/20200107/20200107103631_35348.doc/

  履行义务

 ◇执行本分会的决议,

 ◇维护本分会合法权益,

 ◇完成本分会交办的工作,

 ◇按规定缴纳会费,并自愿提供资助,

 ◇向本分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行业资料。